團標《智慧高速公路建設總體技術要求》發布征求意見稿
近日,中國智能交通協會團體標準《智慧高速公路建設總體技術要求》發布征求意見稿,標準由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提出,與四川省鐵路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阿里巴巴等聯合起草完成。標準主要面向智慧高速公路項目設計、建設單位及相關人員,指導并規范智慧高速公路項目建設、管理等相關工作。
總體框架
《標準》規定了智慧高速公路建設總體框架,核心內容為三部分:道路基礎能力建設、云控平臺建設以及創新應用,隨后對三部分核心內容的技術要求進行規定。
《標準》規定了智慧高速公路建設中的道路基礎設施能力建設、云控平臺建設以及創新應用的技術要求,適用于用于新建、改(擴)建智慧高速公路,以及營運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改造建設。重點對智慧高速公路建設技術要求進行規定,指導高速公路的智慧化設計和建設。
道路基礎設施能力
包括感知、通信、控制、綠色能源等12項能力,對道路基礎設施各項能力分別從,覆蓋范圍、構成要素、各要素服務能力、組成設備、設備功能、部署方案等多方面進行規定。
1 感知網絡
感知網絡建設應覆蓋高速公路全線;依托全覆蓋的通信網絡實現感知信息泛在互聯,并與云控平臺及邊緣計算單元實現信息互聯,形成感知網絡;
感知網絡應實時感知高速公路全線交通流、交通事件、車輛運行狀態及交通氣象等信息。交通流信息、車輛運行狀態、氣象環境信息應實現全天候感知,交通事件、視頻監控信息應實現全程無盲區感知;
交通流檢測設備應具備車流量、平均車速、車道占有率等信息檢測功能,各車道車流量檢測準確度不低于95%,平均車速、車道占有率檢測準確度不低于90%。交通流檢測設備主線布設間隔應不大于1公里,互通立交、服務區進出口等與主線銜接的區域應根據實際需求適當加密;
視頻監控設備應能清晰辨識500米檢測范圍內的車輛和人員。視頻設備主線布設間隔應不大于1公里,互通立交、服務區進出口等與主線銜接的區域應根據實際需求適當加密;氣象監測站應具備能見度、路面狀況等氣象數據自動檢測功能,能見度測量最大允許誤差應符合GB/T 33697-2017中5.1規定要求。氣象監測站主線布設間隔應不大于10公里,在易出現團霧和易結冰、積水路段根據實際需求加密布設能見度檢測器和路面狀態檢測器。
2 通信網絡
通信網絡建設應覆蓋高速公路全線;通信網絡由有線通信網絡和無線通信網絡構成;
無線通信網絡應支持但不限于LTE-V、5G、DSRC通信技術的接入;無線通信網絡應向用戶提供高速率、低延時和高可靠的通信服務;
無線通信網絡空口時延應滿足主動安全服務的要求,基于廣播的安全預警服務空口時延應不大于10毫秒,基于交互的安全運行控制服務(如貨車編隊行駛等)空口時延應不大于1毫秒。
3 高精度定位
高精度定位系統提供的服務應覆蓋高速公路全線,包括路段和隧道;
高精度定位系統應能為高速公路用戶提供實時厘米級、事后毫米級位置服務,隧道除外;
高精度定位系統應滿足高精準信息服務、貨車編隊行駛、基礎設施精細化管理、智慧隧道等創新服務對定位精度的要求;沿線地基增強基站布設間距應小于20公里;
隧道內面向車道級主動安全服務的定位精度應達到分米級。
4 高精度地圖
應制作高速公路全線的高精度地圖,包括路段和隧道;高精度地圖數據應包括道路數據、車道數據、標志標線數據以及交通設施數據等;
高精度地圖應提供面向機器識別的、滿足車路協同式自動駕駛應用需求的地圖數據,應具備支持車道級信息服務及交通管控的能力;
高精度地圖的相對精度不大于20厘米,絕對精度不大于1米。
5 邊緣計算單元
邊緣計算單元的服務覆蓋范圍建議不大于500米,服務覆蓋范圍可根據不同的場景適當變化;
應通過有線通信接入布設在服務覆蓋范圍內的視頻、微波、雷達等交通檢測器采集的數據,同時通過有線通信與車路協同路側終端、可變情報板等信息發布和控制設施連接;
應滿足主動安全服務的要求,避碰等服務時延小于10毫秒,安全預警服務時延小于50毫秒。
6 基礎設施數字化
應對沿途長大橋梁、隧道、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等結構物及設施進行外觀、結構及運行狀態等全方位數字化監測和管理;應對沿途重要基礎設施的構件(橋墩、箱梁等)、桿件、設施進行統一的標識編碼;
應建設BIM模型及系統,實現道路基礎設施全壽命周期智能化監管。
7 自動駕駛專用車道
先行先試自動駕駛專用車道,根據交通流、貨車占比、氣象等因素,選取1條或多條路段分時段開展貨車編隊行駛示范。
8 智慧隧道
隧道出入口應各布設1套交通流檢測設備,隧道內應按實際情況加密布設;隧道內交通事件檢測設備布設間隔應不大于0.15公里;隧道內視頻監控設備布設間隔應不大于0.15公里。
隧道應布設邊緣計算單元,具有多源數據接入及本地計算能力。隧道進出口應布設車路協同設施、可變情報板,提供安全預警信息。隧道內應分車道布設車道指示器,布設間隔不大于1公里,可提供車道限速、車道開放/封閉等信息。
云控平臺
云控平臺建設技術要求主要是從云控平臺與相關平臺的邊界和關系、云控平臺的能力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標準》要求云控平臺應具備接入高速公路全線交通數據的能力,并具備升級為區域云控平臺的能力,同時應能夠接入公安、消防、氣象等多源外部數據;
應具備對海量數據進行存儲和復雜任務計算處理能力、統一的運行監測和綜合管理能力,以及為用戶提供伴隨式精準信息服務的能力;
應具有對高速分合流區域、交通事件多發路段以及全線不同層級交通運行精準管理和控制能力,時延應為分鐘級。
創新應用
創新服務技術要求主要是從用戶角度和管理者角度進行分類,主要是對為用戶提供的創新服務和為管理者提供創新的管控能力等方面進行了規定。包括高精準信息服務、協同式自動駕駛、準全天候通行、貨車編隊行駛、自由流收費、主動管控、高效應急救援等。
1 高精準信息服務
可通過車路協同車載設備、手機APP、可變情報板等多種方式為出行者提供車道級、伴隨式的高精準信息服務,并在服務區內為出行者提供停車誘導、能源供給等服務。
面向出行者的不同需求可提供個性化交通信息定制服務,實現出行信息精準推送。
2 車路協同式自動駕駛
在高速公路分合流區、惡劣氣象多發區等危險區域、危險路段布設車路協同設備,實現車路協同式安全預警服務。
在高速自動駕駛專用車道上布設車路協同設備,為貨車編隊行駛提供實時信息服務。
3 貨車編隊行駛示范
貨車編隊行駛應在自動駕駛專用車道上示范運行;貨車編隊行駛應在限定時段內開展示范運行;貨車編隊行駛速度宜大于60公里/小時。
4 主動管控
在高速公路全線,特別是出入口、樞紐互通、重要路段等位置,應布設車路協同、動態限速、可變情報板等設施設備。
通過不規范駕駛行為的識別,能夠對頻繁并線、加減速等駕駛行為進行主動管控。
5 高效應急救援處置
高速公路全線應布設交通事件檢測器,具備對緊急交通事件的快速發現能力。應利用主動管控中的車路協同、可變情報板等設施對緊急事件進行預警。
應急指揮小組可利用云控平臺協同路公司、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并快速發出應急救援指令,同時能夠全程為應急救援人員提供救援信息。
全線應能及時發現非法占用應急車道行為,保障應急車道暢通。